外傭串謀中介「博炒」「跳工」趨升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中介公司及外傭合謀「博炒」和「跳工」個案疑有上升趨勢,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昨日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表示當局會否檢討及修訂《入境條例》,如嚴格規定外傭和僱主提早解除合約或合約屆滿時,外傭必須在十四日內直接返回其原居地。

1372宗疑「跳工」申請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過去七個月,當局共收到四萬宗外傭工作簽證申請,當中有一千三百七十二宗懷疑「跳工」申請,入境處就以上個案作詳細審查後拒絕當中一百七十宗申請,而自願撤銷或不獲跟進的申請則有一百五十八宗。

黎棟國強調,入境處有嚴格機制處理外傭到港工作申請,對於曾違規「跳工」或有不良紀錄的外傭,入境處或會考慮拒絕對方再來港工作的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則指出,自從有外傭懷疑受虐事件發生後,政府正考慮進一步完善對中介公司的監管,例如規定中介公司不可涉及借貸活動,以及中介公司有責任不時與首次來港的外傭保持溝通等,而去年合共有六間中介公司,因違規經營而被定罪或吊銷牌照。

有政黨昨發表有關外傭中介公司的問卷調查,發現近三成半外傭僱主認為中介公司服務質素需改善,逾半受訪者認為現時港府監管外傭中介公司的措施並不足夠,促請當局為中介公司引入「扣分制」制度。

陽光女傭

外傭扮後生瞞惡疾 僱主叫苦

【經濟日報專訊】本港有逾30萬名外籍家庭傭工,然而不少中產家庭聘用外傭經驗一肚氣。

當中除了「人不對辦」、工作能力與中介聲稱不符外,有「黑中介」更硬銷隱瞞年齡及有長期病患的外傭,上班數天後頭髮「黑變白」,被揭患白內障、心臟病以至癌症,僱主苦不堪言。

僱主團體直言,體檢起不了把關作用,呼籲僱主聘外傭時要保障自己,多做一次體檢之餘,可考慮替外傭額外購買綜合保險。

四肢癱瘓的陳女士需聘外傭照顧起居,曾透過中介聘請了一名聲稱為40多歲的外傭,中介強調年齡並非問題,硬推該女傭「搞得掂」,但工作了數天後,發現她視力有問題,原來患了白內障,之後揭發女傭年齡不止40多歲:「我都好奇,點解佢洗多幾次頭後,白頭髮就出晒來!」到最後女傭以腰骨痛為理由,解除合約。

上工兩周頭暈 入院揭糖尿病

人不對辦之餘,在現行制度下外傭毋須向入境處申報健康,只須向僱主交代,一般會於原居地接受兩次驗身,包括心肺、乙型肝炎、愛滋病測試、梅毒、驗孕、大小便測試,不過把關力度成疑。

李先生去年7月經中介公司請菲傭,但工人抵埗兩周,因突然頭暈及嘔吐入院,檢查後發現血糖指數達22度,情況危急,需留院5日:「中介公司給我的驗身報告,尿糖一欄顯示negative,工人來到竟有糖尿病!」事後他追問中介,對方指按程序為外傭做體檢,堅稱報告沒問題,李懷疑有人為賺佣金,串通外傭隱瞞病情或在報告做手腳,可惜苦無證據。

有病僱主 反要照顧心臟病女傭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指出,患病女傭來港問題並非冰山一角,過去曾接觸過有傭工患上癌症、愛滋病、肺結核的僱主求助,曾有本身患病的僱主,剛聘請了一名外傭,來港後被揭發有心臟病,需由僱主反過來照顧患病女傭。

有不願具名的中介透露,菲律賓及印尼的體檢馬虎:「部分行家為促成生意,有事都當無事,印尼領事館只要求印傭來港前,附上當地做的健康證明,但係交副本就得,可能有人利用這漏洞做手腳!」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質疑,外傭在所在地所做的體檢「10張有7張都靠唔住」,他指醒目的僱主可在外傭來港後多做一次體檢;亦可考慮為傭工投保同時包括醫療及住院保障和符合《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綜合保障。

豐隆保險個人保險部主管宋婉玲指出,一般外傭綜合保險(勞保加醫療),住院賠償上限約5萬至10萬元,如患癌或心臟病,僱主隨時要墊支逾10萬元醫療費,故近年多了僱主為外傭買危疾保險;香港保險業聯會副主席潘榮輝坦言,年花逾2,000元為菲傭買醫保:「外傭的醫療費要僱主負責,買多些保障會較安心。」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可在外傭的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外傭,而僱主亦須提供免費醫療。


更多經濟日報網站內容, 請登入hk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