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女傭

Source:
http://www.kornhill.com.hk/next/magdetails.php?book=4&issue=1094&page=060010574
刊於1094期《壹週刊》

本港現有逾三十萬名外傭,大多僱主皆透過中介公司聘請,惟該些公司服務參差不齊,僱主隨時中招。
有讀者幫襯陽光女傭,對方收齊介紹費,卻擾攘了十個月仍請不到工人,累事主夫妻二人要輪流請無薪假照顧屋企。

周小姐家中有老有嫩,而她亦要外出工作,故要聘外傭打理家務。去年四月,她路經陽光女傭沙田分店,看中一名英文流利的菲傭,並即場面試,「呢位姐姐有照顧小朋友經驗,且陽光又咁大間,應該信得過。」她即場付了二千九百元介紹費予陽光及簽約。
惜相隔數天,陽光突然通知事主,該名菲傭決定不幹及表示不予退款,但可兩年內免費更換海外傭工,惟須付一千元按金及每次收五百元手續費。
無奈的周小姐惟有根據網絡照片,前後挑選了十多人來港,但每次都被女傭甩底,「次次都話好快嚟到,跟住又嫌我屋企多人唔嚟,其實陽光一早知道情況,有咩可能搞成咁。我同老公要輪流請假,再請家務助理照顧屋企。」
專家話︰現成女傭氹入局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謂,許多蠱惑中介公司,聲稱有條件良好的傭工供即場聘請,「佢擺個人喺度睇門口,有工作經驗英文又流利,但其實係氹人入局,等你俾晒錢,先突然話女傭唔做要換,但一味靠拖,咩都唔理你。」而該會會長容馬珊兒更開名批評指陽光女傭劣跡斑斑,「呢間唔係第一次被人投訴有問題,唔好再幫襯。」
貼士一︰請續約家傭
羅軍典坦言事主的家庭有老有嫩,確實較難請到外僱工作,「若果月薪加番二、三百蚊,人哋比較容易接受工作。」
他建議挑選外傭時,不要隔山買牛,最好選擇已在港的女傭。但為防面試了蠱惑公司的「人辦」,可請快將約滿的傭工,尤其傭工若領取了長期服務金,表示連續為同一僱主工作五年以上,較為可靠,「一定要聯絡前僱主,問點解唔續約,以及過去工作表現。」
貼士二︰無免費更換
中介公司良莠不齊,本刊過去一年收到近三十宗投訴,陽光女傭佔十宗,其次為得成僱傭佔七宗。羅軍典又提醒,勿誤踩免費更換女傭陷阱。
根據消委會最新報告,坊間免費服務只是免新聘工人的單程機票錢,但簽證等手續費則須另繳,每次更換收五百元至一千六百元不等。
貼士三︰自行再驗身
菲傭及印傭來港前已作驗身,僱主應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報告,日後發現虛假資料,僱主亦上訴有據。
但為求穩陣,抵港後,僱主應帶女傭再驗一次,一般包括乙型肝炎、愛滋病、梅毒及肺病等,費用約七百元。容馬珊兒指,若發現傭工上班前已患傳染病或懷孕,僱主毋須付責任賠償,「但都要買張機票,勸個工人快啲走。」
回應︰交由勞工處跟進
本刊將周小姐的投訴轉介至陽光女傭,對方謂已介紹新女傭來港,因患病須檢查,但事主已終止僱傭合約,事件已交由勞工處跟進。(廖慧英)
陽光女傭起底
陽光女傭現時於北角、銅鑼灣、沙田等地共有十一間分店,母公司為一心僱傭中心,於○一年成立,股東及董事同為Ngai Yam Chi。除了拖客無了期,本刊還收到讀者投訴該公司女傭貨不對辦,錯報工作經驗等。
壹判官
陽光女傭一味拖客,無服務可言,僱主不宜再幫襯!
評分︰劣劣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 ####

周小姐一心以為幫襯大公司有保證,但苦等逾十個月,仍是沒工人用。(于港民攝)

陽光女傭每次諸多藉口敷衍客人,聲稱傭工未能來港。(于港民攝)

羅君典指,許多人選擇上網揀海外傭工,惟經常出現貨不對辦。

羅軍典指坊間蠱惑中介公司,時常以條件良好的女傭作「人辦」氹客入局。

外傭玩殘你 中介懶理

Source:
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index/4104/20120220/55973

【本報訊】《蘋果》早前接獲三名市民投訴,他們一心想請外傭幫手處理家務,卻不幸撞正「黑心」外傭,有人損失金錢,有人一肚氣,中介公司收錢後懶理投訴,僱主有苦自己知。
個案一:返工四日失蹤
逾60歲的伍女士行動不便,於去年10月透過北角保誠僱傭中心聘用一名印尼籍女傭,支付1,800元手續費。該女傭兩個月後到職,但卻無心工作,四日後更「失蹤」,連四日工資及機票錢都不要。

保誠僱傭中心杜先生:客戶如要更換女傭,須再付1,000元費用。
個案二:焗僱主買機票
陸小姐有個2歲大兒子,去年11月經荃灣駿盈僱傭中心,聘用一名剛在港完約的菲傭,花了4,000多元手續費。陸小姐引述職員稱,該女傭會先返回菲律賓再來港,會包女傭到港及驗身,收據寫上「現菲手續費+香港驗身」。一個月後入境處批出該女傭工作簽證,惟女傭遲遲未到港。駿盈對陸小姐表示,該女傭無錢買機票來港,陸小姐「焗住」再花1,550元購買機票讓該女傭來港。

駿盈僱傭中心至截稿前仍未就沒確保女傭抵港到職一事作回應。
個案三:扮識講中英文
去年7月歐陽小姐透過陽光女傭中心聘請印傭,按陽光所提供的履歷,該女傭曾照顧三名小孩,懂英語及正在學廣東話。惟該女傭到職後,卻只懂簡單英語,如「YES」或「NO」,廣東話更是似懂非懂,女傭買餸又「打斧頭」,於是向陽光反映,惟陽光稱難以控制女傭工作表現,如要更換女傭須再付手續費。

陽光回應:有專人評估及覆核與女傭所申報的履歷,而歐陽小姐亦曾兩度與該女傭電話會談,了解其語言能力和工作經驗。

蠱惑中介奸外傭博炒搵着數

本報訊】聘請外傭無非想減輕家務負擔,卻有僱主遇上「食嘢唔做嘢,做嘢打爛嘢」的麻煩女傭。有在職媽媽被印傭的「優良」工作紀錄吸引即時聘用,上工後表現差擺明「博炒」,做三個月便自行辭職,但拒收機票回國,皆因想收與機票同值的現金,以留港再搵新工。事主揭發女傭有從未完成合約的往績,質疑僱傭公司以失實資料僱主入局。僱主團體指近期外傭「博炒」個案激增,籲僱主小心。記者:梁御和
家中一向聘用外傭照顧孩子的鄭太,因外傭約滿回國, 6月尾透過有 4間分店的海盈僱傭中心物色了一名印傭。她表示,據海盈提供的推介資料,她兩次圓滿完成兩年僱傭合約,紀錄良好,令她有信心錄用。惟印傭上班後鄭太始知中招:「佢成日打爛嘢,態度散漫,好似博炒;做到第三個月話要放一個月大假,我拒絕佢就辭職,前後剛好四個月,過埋海盈嘅免費更換女傭限期」。
鄭太越想越不妥,要求印傭交出護照查閱,竟發現她 2006年第一次來港,五年間換了六個僱主,最短工作數月即離職,從沒完成一份合約,並有多次進出澳門的紀錄。她向海盈投訴資料失實,要求退回 3,000多元手續費被拒:「佢哋話資料由女傭提供,唔關佢哋事。」
按法例,外傭離職後兩星期便要離境,僱主可付款或購買現成機票給外傭回鄉,鄭太的印傭本月初離職,她本想購機票給她離開:「點知佢唔肯,有一日仲上門好似追數咁,話要錢唔要機票。好明顯佢唔會返印尼,要留喺香港再搵第二個僱主。」

規模較大中介會核實紀錄

事件拖拉一個月海盈仍無回覆,鄭太日前向《蘋果》申訴,並到海盈荃灣分店要求退款,質問職員何以印傭的工作紀錄失實,職員直言資料由印傭提供,該公司不會核實,也無檢查過其護照。職員指事件交高層處理後再回覆她,惟一直沒下文。海盈回覆本報表示,外傭乃自行填寫工作紀錄,該公司不會干涉,也不會退手續費予鄭太。記者以顧客身份致電市面上數間規模較大的外傭中介公司,職員表示事前會核對外傭提供的工作紀錄,包括翻查護照及聯絡前僱主,確定資料無誤才轉介客人。
外傭僱主義工隊召集人陳錦花則指出,不能盡信外傭公司提供的資料:「有啲外傭公司唔會查證外傭嘅資料,有乜事就賴晒外傭,手續費就袋袋平安;不排除部份公司同外傭夾埋,甚至引導外傭咁做,令僱主要不斷請新女傭,從中賺取手續費。」

聘請外傭小貼士

1〉優先聘用續約、完約女傭
2〉查看女傭護照有否不斷以新入境簽證受聘於不同僱主
3〉要求外傭公司協助與上手僱主聯絡,了解女傭表現
4〉親身或透過視像與外傭面試,了解其語言能力、學歷和工作經驗
5〉留意中介公司包換期限制,如換人時限及需否賠償機票等
資料來源:外傭僱主義工隊
copy from 萍果日報

鄭太發現海盈僱傭以失實工作紀錄,誤導她聘請了「博炒」印傭。 
 
鄭太發現海盈僱傭以失實工作紀錄,誤導她聘請了「博炒」印傭。

葉翠翠中招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entertainment/20100611/00282_041.html

葉翠翠疑遭蠱惑印傭爆格

葉翠翠前日在微博自爆疑被印傭偷錢,並已報警求助,原來年初她首次請傭工時已中過招,她受訪時表示:「年初第一次請印傭,初時返工係好正常,但一個月之後就態度變晒,好似博炒咁,當時冇諗過係蠱惑招,賠錢賠機票畀佢走。期間發現佢有啲頸鏈嘅當票,咁啱我又唔見咗啲頸鏈。印傭仲借貴利畀人追數,好彩搬咗屋後冇受到滋擾。」

愈叫愈走

其後翠翠再經印傭公司轉介,聘請了另一印傭,豈料印傭第二天返工就出事,翠翠說:「印傭第二日突然話好辛苦要辭工,之後打畀間印傭公司,佢哋態度好差,叫我賠兩日人工同機票叫佢走。我覺得好冇道理,同印傭講如果要走就要賠一個月人工,佢話冇錢賠。我諗住息事寧人,唔使佢賠錢叫佢寫封辭職信就算,印傭話出去打電話就突然唔見咗人,老竇追出去佢就愈叫愈走。之後再打畀印傭公司話印傭已經走咗。」

報警求助

翠翠覺得事件疑點重重,決定報警求助,期間葉母發覺銀包少了幾千元,懷疑被印傭偷去,她說:「如果唔係身有屎,使乜愈叫愈走。」翠翠指發現媽媽除了現金損失外,部分金飾亦不翼而飛,她亦不見了一部相機,估計損失過萬,計劃再求助警方。
翠翠今次公開事件希望不會再有人「中招」,她說:「咁耐都冇請工人,原意希望父母可以輕鬆啲,但反而搞到佢哋唔開心。」據警察公共關係科表示,前日約五時半,西貢有一名姓朱女子報案指銀包內遺失了二千元現金,現列盜竊案處理。
文:影視組

外傭試工 僱主踎監

【東方日報專訊】試工外傭公然挑戰《入境條例》!本報發現,近日有外傭中介公司以新招吸客,為僱主安排剛完約留港甚至持旅遊簽證到港外傭以「試工」名義工作,僱主即可以日薪聘用外傭工作,中介公司更保證可「任試任換」,直至物色合心意傭工才正式聘用。立法會議員直指有關做法公然違反法例,無論中介公司、外傭以至僱主皆觸犯法例,促入境處及勞工處正視並打擊違法行為,免僱主誤墮法網。
剛誕下麟兒的阿敏(化名)急需聘用外傭,經朋友介紹下於元朗一間中介公司物色外傭,惟多番挑選仍未有稱心之選,正擬放棄之際,中介公司職員竟提出「任試任換」服務吸引阿敏回心轉意,「佢地話畀咗手續費,就可以用日薪揀人嚟試做一兩日,如果啱先正式出簽證請佢,手續費到時可以扣番,乜咁唔係犯法咩?」阿敏因擔心以身試法而未有接受。

「唔使畀機票走 真係着數」


記者以顧客身份上門了解,發現有關中介公司屬樓上舖,在大廈外並無掛上宣傳招牌。職員獲悉記者需急聘外傭時,即時提出只需繳付二千五百元手續費,便可以日薪一百二十元聘用旗下多名以旅遊簽證留港、或正等候到新僱主家庭履新的印尼籍或菲律賓籍傭工「試工」,直至覓得稱心者才正式簽約,期間更強調「唔啱又唔使畀機票錢佢地(外傭)走,又可以試吓手勢先,真係好着數!」期間有數名外傭即由辦公室側之房間步出,職員亦逐一介紹並建議即席面試,最後記者以需時考慮為由離開。
「非法試工呢啲事冇可能存在,入境處應該加多啲人手主動巡查!」勞工界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認為,外傭公司非法提供試工服務,變相衍生「鐘點外傭市場」,將對本地家務助理就業造成衝擊。葉又直指現行法例未能對外傭中介公司作有效監管,當局的把關工作亦存漏洞,以致違例事件頻生。

議員促入境處加強教育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則認為,單靠巡查及市民檢舉難以打擊非法試用外傭罪行,入境處需配合教育及宣傳,向公眾強調罪行嚴重性,「僱用非法勞工罰則一啲都唔低,但我諗好多僱主甚至中介公司都未必知,入境處如果肯落力啲提醒,相信佢地都唔會咁易以身試法!」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入境條例》及勞工法例,外傭只能為僱傭合約上的僱主執行合約上訂明之家務,而以訪客身份留港人士亦不得接受有薪及無薪工作,違例者最高可罰款五萬元及入獄二年,並會被遣送出境。任何人士協助、教唆外傭及訪客違反逗留條件亦屬違法,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合法受僱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自○九至一一年期間,共有五百四十三名外傭因從事非法勞工而被捕。
勞工處發言人則稱,該處負責執行之《職業介紹所規例》僅處理發牌事宜、巡查職業介紹所有否依照《僱傭條例》規定保存求職者和僱主紀錄,以及調查有關無牌經營及濫收求職者佣金等投訴。有關外傭中介公司向僱主安排非法「試工」服務,則不在該條例監管之列。
記者嚴朗婷、林松澧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68530/1.html

逃避抽佣 搵僱主過橋 抵港起飛腳

本報訊 外傭中介公司服務經常被指良莠不齊,外傭蠱惑招數更是無奇不有,不少僱主防不勝防!消費者委員會單在去年一月至十一月便接獲二百四十宗有關聘請外傭的消費投訴,較一○年同期的一百七十六宗上升近四成,當中以不滿質素居多。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指出,本港現時未有針對監管外傭中介公司的法例,加上又與輸入外傭國家的發牌制度脫鈎,引致問題多多,「香港輸入外傭已經幾十年,但法例都冇咩點修訂過,所以愈來愈多中介公司同外傭走法律罅!」

借糧 兼職 無故請假

羅軍典續稱,近年不少外傭抵港後迅即「飛起」僱主,往往令僱主大失預算,「外傭要嚟香港,都會畀中介公司抽好多佣,但嚟咗香港之後再搵其他僱主,就有機會同其他公司講價,所以好多外傭都搵新僱主過橋,嚟咗香港先慢慢搵工,講啱價就走人,仲可以避埋之前間公司追數!」羅又說,除極速辭工外,不少外傭亦會要求僱主借糧、無故請假甚至出外兼職等,僱主稍一不慎,即可能招致損失,甚至觸犯法例,呼籲僱主須多加留意。

SOURCE: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205/00176_002.html

爽爆(二):70歲伯伯中風須照顧 印傭走佬兼索償 僱主:好想死

70歲的劉伯三年前中風,智力受損,四肢活動能力有問題,須別人24小時照顧。60歲的劉太也患糖尿病及高血壓多年,須長期覆診,由於長年照顧丈夫生活起居,致腰骨勞損,並有坐骨神經痛,三名各自成家的兒子為減輕母親辛勞,遂出錢聘請外傭照顧年老父母。怎料印傭到任一個半月便出走,臨走一日只拋下一句:「Agency話明嚟呢度打工,餐餐去茶樓食飯,唔使煮飯,點知𠵱家日日要我煮。」
印傭一走了之,劉太須再次獨力負起家務重擔,壓力甚大,她不忿說:「其實佢嚟面試,已經見過實際環境,明知每日都要幫伯伯洗身,我估佢覺得辛苦,所以唔做。」劉太的印傭走後,竟通知入境處與僱主解約,要求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機票則改收現金,總計8,000多元。雙方因為談不攏,最終交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令劉太身心疲累,她大吐苦水說:「工人幫唔到我不特止,仲要鬧上法庭,好大壓力,好想死。」
五個僱主爭一工人
被外傭搞到一身蟻,雙職媽咪李太,一樣一殼眼淚。李太原本聘請印傭照顧兩名分別2歲及3個月大女兒,想不到印傭上班6日,突然辭工,殺她一個措手不及,她大呻:「返工前明明知道我有兩個細路仔,點知做咗幾日就唔做,話同時照顧兩個女童好煩,一個喊另一個都會喊,好辛苦。」結果印傭同意多留一個月,讓李太請人。李太說,新工人接手,她擔心又會走,除加人工外,自己又落手落腳分擔家務,希望留得住家傭,可以安心上班。
原來,這並不是特別個案,香港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表示,不少菲傭將香港視作移民加拿大的踏腳石,反觀印尼傭工英文水平較差,較多留港打工,惟因市場有需求,演變成僱主請人難及搶工人的問題,甚至出現5個僱主爭1個工人的現象。
根據統計處數字,近5年印傭人數增加了3.5萬,在港人數已連續3年超越菲傭。現時外傭在港找工作十分容易,菲傭更為吃香,要求菲傭能操流利英語的家庭,可能要以銀彈戰術,方可找到心水工人。
外傭僱主義工隊召集人陳錦花指出,外傭「揀工」嚴重,菲傭較印傭要求更多,「試過有工人到任之後,發現僱主嘅村屋太大,嫌辛苦,3個鐘頭就辭工;也有嫌環境不理想,即時辭工」。面對幾星期至兩個月「家無傭日」的真空期,她建議僱主與外傭充份溝通,不要輕言辭退工人,也可以高薪留人。

不少外傭不喜歡照顧幼兒,更有部份知道僱主懷孕即時辭工。
菲傭旨在移居加國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則謂,由於在加拿大工作2年便可申請居留權,不少菲傭均以到該國為目標,惟加國規定須有至少2年工作經驗才可申請到該國當家傭,故菲傭會先到港工作2年取得經驗,再申請到加拿大工作。「同東南亞其他地區比較,香港家傭薪酬較佳,但菲傭目的係移民,加人工都無用。」
張提醒要留人的僱主,最重要是相處時維持良好關係,「好多家傭其實早餐愛吃飯,但老闆卻常給即食麵當早餐,不明家傭需要,如果雙方互相尊重不同文化,有不滿多啲傾談,就可以令家傭融入家庭生活」。張又表示,若家中有長期病患或老人需要照顧,可聘請有護士或健康護理背景的家傭,部份僱傭中介公司可提供此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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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爆(二):雙職家庭夠自由外傭至Buy

外傭求過於供,有女傭講明只願為「雙職家庭」服務,家有老少要照顧,統統唔願做,十分揀擇。香港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指出,外傭「唔憂做」,有幾類僱主,一定「say no」!「第一唔做嘅係女主人長期在家,所謂stay home madam。
介意幫老人家換尿片
另外,要幫老人家沖涼換尿片,都屬於較厭惡性工作。梁表示,曾試過有印傭發現太太剛懷孕,由於合約無列明,即時辭工也不用賠償;又試過有外傭知道僱主家有長期病患成員,即時拒絕見工。
記者街訪多位外傭,菲傭May及Miriam均稱,現時找工作比以往容易,兩人均喜歡為雙職家庭打工,「因為工作期間較少受到騷擾,能專心工作,也較自由」。剛完兩年合約,正在等轉工的菲傭Macel直言:「我只做雙職家庭,因為最自由,唔想照顧老人家和長期病患者。」印傭Atee來港6年,曾為兩個家庭打工,她最怕寵物例如貓狗,反而不介意照顧老人。印傭Nenak則表示已在港工作14年,其中6年照顧老人家,「其實最重要係同僱主溝通,工作好開心,老闆好,大家都好」。

爽爆(二):外傭惡晒!唔like家有老少 僱主請人難

本港有近30萬名外傭,不少家庭均聘請家傭代勞家務,但隨着近年不少菲傭選擇到條件較優厚的國家打工,港人有錢也未必聘得心水外傭。有外傭及僱主團體均指出,在「人揀工」情況下,無論菲傭或印傭,均供不應求,出現5個僱主爭一個外傭情況。部份外傭更講明只愛雙職家庭,家有老少要照顧,統統唔like,十分奄尖。有僱傭專家指出,除調高薪金外,惟有善待傭工,加強雙方溝通,才可留住好傭工。

記者:陳炳業、梁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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