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專訊】【本報訊】中介公司及外傭合謀「博炒」和「跳工」個案疑有上升趨勢,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昨日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表示當局會否檢討及修訂《入境條例》,如嚴格規定外傭和僱主提早解除合約或合約屆滿時,外傭必須在十四日內直接返回其原居地。
1372宗疑「跳工」申請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過去七個月,當局共收到四萬宗外傭工作簽證申請,當中有一千三百七十二宗懷疑「跳工」申請,入境處就以上個案作詳細審查後拒絕當中一百七十宗申請,而自願撤銷或不獲跟進的申請則有一百五十八宗。
黎棟國強調,入境處有嚴格機制處理外傭到港工作申請,對於曾違規「跳工」或有不良紀錄的外傭,入境處或會考慮拒絕對方再來港工作的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則指出,自從有外傭懷疑受虐事件發生後,政府正考慮進一步完善對中介公司的監管,例如規定中介公司不可涉及借貸活動,以及中介公司有責任不時與首次來港的外傭保持溝通等,而去年合共有六間中介公司,因違規經營而被定罪或吊銷牌照。
有政黨昨發表有關外傭中介公司的問卷調查,發現近三成半外傭僱主認為中介公司服務質素需改善,逾半受訪者認為現時港府監管外傭中介公司的措施並不足夠,促請當局為中介公司引入「扣分制」制度。
個案一:返工四日失蹤
逾60歲的伍女士行動不便,於去年10月透過北角保誠僱傭中心聘用一名印尼籍女傭,支付1,800元手續費。該女傭兩個月後到職,但卻無心工作,四日後更「失蹤」,連四日工資及機票錢都不要。
保誠僱傭中心杜先生:客戶如要更換女傭,須再付1,000元費用。
保誠僱傭中心杜先生:客戶如要更換女傭,須再付1,000元費用。
個案二:焗僱主買機票
陸小姐有個2歲大兒子,去年11月經荃灣駿盈僱傭中心,聘用一名剛在港完約的菲傭,花了4,000多元手續費。陸小姐引述職員稱,該女傭會先返回菲律賓再來港,會包女傭到港及驗身,收據寫上「現菲手續費+香港驗身」。一個月後入境處批出該女傭工作簽證,惟女傭遲遲未到港。駿盈對陸小姐表示,該女傭無錢買機票來港,陸小姐「焗住」再花1,550元購買機票讓該女傭來港。
駿盈僱傭中心至截稿前仍未就沒確保女傭抵港到職一事作回應。
駿盈僱傭中心至截稿前仍未就沒確保女傭抵港到職一事作回應。
個案三:扮識講中英文
去年7月歐陽小姐透過陽光女傭中心聘請印傭,按陽光所提供的履歷,該女傭曾照顧三名小孩,懂英語及正在學廣東話。惟該女傭到職後,卻只懂簡單英語,如「YES」或「NO」,廣東話更是似懂非懂,女傭買餸又「打斧頭」,於是向陽光反映,惟陽光稱難以控制女傭工作表現,如要更換女傭須再付手續費。
陽光回應:有專人評估及覆核與女傭所申報的履歷,而歐陽小姐亦曾兩度與該女傭電話會談,了解其語言能力和工作經驗。
陽光回應:有專人評估及覆核與女傭所申報的履歷,而歐陽小姐亦曾兩度與該女傭電話會談,了解其語言能力和工作經驗。